如果离婚冷静期过了怎么办
德清律师事务所
2025-04-21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存在不同处理结果。若在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登记并发证,婚姻关系解除;若任何一方反悔不去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若超过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解决措施和建议:若双方决定离婚且无反悔意愿,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避免因错过期限导致需重新申请和再次经历冷静期。若在冷静期内或届满后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另一方仍坚持的,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可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协议离婚正常流程,为双方提供了和平、有序解除婚姻的途径。
(2)若此期限内一方反悔不去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给予反悔方缓冲的机会。
(3)离婚冷静期届满超过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还想离婚,可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冷静期,也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醒:
协议离婚要注意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申请期限,避免因疏忽导致需重新申请。不同离婚方式适用情况不同,建议咨询分析具体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顺利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审查。
(二)若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不去申请即可,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三)若超过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之后还想离婚,可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也能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审核通过就会发证,婚姻关系解除。期间只要一方反悔不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婚姻继续有效。
2.离婚冷静期届满超30天没申请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之后还想离婚,得重新申请,再经历冷静期,也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则婚姻关系解除;此期限内一方反悔或届满超三十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想离婚需重新申请或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能解除婚姻关系。若期间有一方反悔不申请,或者超过三十日未申请,都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若之后仍要离婚,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需再次经历冷静期,也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若你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2.解决措施和建议:若双方决定离婚且无反悔意愿,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避免因错过期限导致需重新申请和再次经历冷静期。若在冷静期内或届满后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另一方仍坚持的,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可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协议离婚正常流程,为双方提供了和平、有序解除婚姻的途径。
(2)若此期限内一方反悔不去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给予反悔方缓冲的机会。
(3)离婚冷静期届满超过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还想离婚,可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冷静期,也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醒:
协议离婚要注意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申请期限,避免因疏忽导致需重新申请。不同离婚方式适用情况不同,建议咨询分析具体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顺利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审查。
(二)若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不去申请即可,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三)若超过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之后还想离婚,可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也能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审核通过就会发证,婚姻关系解除。期间只要一方反悔不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婚姻继续有效。
2.离婚冷静期届满超30天没申请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之后还想离婚,得重新申请,再经历冷静期,也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则婚姻关系解除;此期限内一方反悔或届满超三十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想离婚需重新申请或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能解除婚姻关系。若期间有一方反悔不申请,或者超过三十日未申请,都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若之后仍要离婚,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需再次经历冷静期,也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若你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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